碩士班課程


 
(一) 教育目標
    • 強化專業基礎-培養兼具資訊工程領域專業理論及應用能力的專業人才。
    • 厚植研發能力-塑造具有發現問題、獨立解決問題及撰寫學術論文能力的研究人才。
    • 提升專業職能-訓練具清晰表達研究過程與成果的能力,並能夠發揮團隊精神以解決專業領域問題的人才。
    • 拓展全方位視野-育成具備全方位與前瞻性科技產業視野,關心科技發展趨勢的資訊科技人才。
(二) 核心能力
    • 具有資訊工程特定領域的專業知識 (穩固的基礎)
    • 設計、執行程式、分析與詮釋執行結果的能力 (實驗設計與執行能力)
    • 具有創新思考、解決問題及獨立研究的能力 (思考與問題解決能力)
    • 具備策劃及執行專題研究之能力 (專題研究之能力)
    • 具備研讀、報告及撰寫專業論文之能力(有效表達的能力)
    • 具有協調及管理團隊之能力(團隊合作的能力)
    • 培養持續學習的習慣與能力(終身學習的能力)
    • 了解國際間科技產業的發展趨勢(全方位視野的能力)

(三)修業規定

    1. 修業年限2年,授予中文學位名為「工學碩士」Master of Science 簡稱:M.S.
    2. 本系碩士班必須修滿及格必修暨選修課程達36學分以上,通過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規定之各項考試及各系所規定專業基本能力檢定,始可畢業。
    3. 必修課程:英文(4)、論文研討(8)、演算法分析與設計(3)、軟體工程(3)
    4. 選修課程:至少18學分。
    5. 選修非架構內之課程經系主任同意後,其學分數得列計於畢業學分內。
    6. 本必選修科目表之選修課程可追溯至110學年度(含)以前入學學生適用。
    7. 依本校學則規定,碩士班學生應符合本校英語能力檢定實施細則之規定,始得畢業。
    8. 學生於提計畫書口試前須符合本校學術倫理教育修業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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